財務報表審計
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
財務報表審計是最常規的審計業務,是會計師事務所的法定業務,審計依據是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要求。 指會計師事務所和委托方對擬委托事項的初步接洽和了解后,接受委托按審計目的要求,采用特定的審計程序和方法,對被審單位的會計報表或特定事項進行審 計,出具審計報告。也叫報表審核、報表審閱,會計師事務所一般簡稱為:表審或報表審核。通常提供給公司的股東、上級單位、以及政府主管部門,按企業類型可分為:內資企業財務報表審計和外資企業財務報表。
財務報表審計 報告用途
審計報告通常由“審計報告正文”、“審計報告附送資料”、“審計報告說明”等組成。審計報告的用途包括以下方面:
1、提高報告的預期使用者對會計報表的信賴程度。
2、滿足內部和外部使用者報送的需要,通常提供給公司股東或投資者,上級部門、政府機關。
3、相關年檢的需要。如:工商局、外匯管理局、稅務局、海關、財政局、商委、統計局等。
4、滿足特殊目的的需要。如:在并購過程中,為規避收購方的財務和稅務風險,對被并購企業進行全面的財務盡職盡責。
財務報表審計 報告流程
1、會計師事務所和被審計單位進行初步溝通了解,確定財務報表審計目的、審計范圍、審計收費等并簽訂業務約定書。
2、會計師事務所安排項目組,發送委托方財務報表審計需準備的資料清單。
3、被審計單位按照資料清單準備相關審計資料,并確定現場審計時間。
4、現場審計階段。
5、審計情況匯總和形成審計報告初稿。
6、與被審計單位交換意見。
7、出具正式審計報告。